喝一袋

不忘初心,不忘初心,不忘初心。

十年间


    我的幼儿园到整个小学都是在一所叫做某完小的破烂小学校上的,说她破烂是真的破烂,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

  

  整所学校总共是十一间房,其中两间是男女厕所,外加小卖店占了一间。剩下的八间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幼儿园一间、一到六年级的办公室一间、一到六年级教室各一间,以上这些叠加起来就是这所学校的总和了。

   

  

   后来出去上了大学,我总感觉自己一个货真价实的零零后活活地好像活在了八十年代,不由得长叹一口气,何其痛哉!

  

    这所学校给我的最深印象便是夏热生蚊虫,冬寒有冻疮。

  

  尤记得某些个冬季,窗玻璃被大风刮碎了,寒风犹如鬼风似的在每个下午五六点钟就迎着夜幕准时地开始呜呜咆哮,令人害怕倒是其次的,主要是我们从家里拿来代替窗玻璃的纸壳不知被哪股邪风偷走了,没了纸壳的阻挡,邪风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吹的我们清鼻涕直流,喷嚏打的口水满天飞。以上这些只是常态,极度让我忍受不了的便是我们最离不开的厕所了。

  

  那时的厕所是旱厕,满了主要是靠人工往外挖,冬季的时候还好,并不会生些令人作呕的蛆虫。

  

  夏季的时候我们就惨了,往往上厕所前就要做好马上就要做剧烈运动的心里准备,提前准备好一张纸,在脱下裤子之后就开始一只手捏着鼻子另一只手拿着纸在屁股后面煽动着,以防止被哪个可恶的蚊子叮一个大包,此时的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速战速决。

  

  最最让我忍受不了以至于直到现在还每每做梦被吓醒的便是刚被挖完的厕所了,那简直就是我童年的噩梦。

  

  挖厕所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叔叔,我很是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一个极邋遢、不认真的人。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我就是知道,从他挖厕所的态度我就推断出来了,哼!不要以为我是小孩子就看不出来。

  

  邋遢叔叔挖厕所总是会滴在外面,其实滴一点的话我就不说啥了,主要是他滴得我们总没有下脚的地方了。尤其是夏天的时候,蛆虫都被滴在了外面,在地上拱啊拱啊,简直让人抓狂。

  

  那时候我们上厕所总是要考验眼力和肢体的灵敏度的,快准狠地发挥自己五点零的大眼睛,瞅准一块干净的陆地赶快跳上去,如此反复便可以进出厕所了。

  

  为啥要快准狠哪?因为干净的陆地就那点地儿,你不下脚别人就下脚了,是邋遢叔叔从小培养了我们的竞争精神,在此向叔叔鞠躬。

  

  最可怕的是夏秋季的下雨天,我们的学校是土泥地,厕所是半露天式的,刚挖过厕所再碰上下雨天,你就会看到泥水混着黄黄的东西,上面还飘着蛆虫,现在想想还会浑身颤栗难受。这时候大家都会能忍则忍,在憋死之前是坚决不去厕所里看虫子的。

  

  直到现在,我二十多了,某个深夜还是会为了着急寻找一块干净的陆地惊醒,醒来告诉自己,忘了它、忘了它,却终归八九年了还是忘不掉。

    

  虽然在物质方面我们是远不及城里的一些孩子的,但我总认为在精神层面我们是获胜的。

    

  我们的学校靠一条大马路而建,隔一条马路的那一边便是田地。每年三四月份是油菜花盛开的季节,也是我们这些大地的孩子们最欢脱的季节。

  

  下课铃一响,我们便都一股脑地涌出去,拿着上课偷偷用纸叠地小夹子去捉蜜蜂。蜜蜂不似蝴蝶那么警惕,它们往往撅着屁股一股脑地扎进油菜花的花朵里便不再飞了,我们拿着小夹子一抓一个准。

  

  尤记得有一个男孩子那时是我们集体的敬佩对象,因为他抓蜜蜂都是直接用手,但从不会被蜇住。

  

  一开始对此我很是不服气,但也不敢贸然行动,跟在他后面观察了几次后自以为掌握了此神功秘籍,把我的小伙伴们叫来要表演给他们看,结果一下子就被一个蜜蜂扎到了,它的刺留在了我的手指上。

  

  我嗷一下就忍住了,疼,但不能哭,太丢人。以后几天我都没有再去捉蜜蜂了,因为我手指头肿的好大,被他们笑了好几天。

    

  家长是从不会发现此事的,一方面是因为忙于生计,另一方面我觉得是因为孩子多,直到现在我还是总认为在他们心里孩子没病、活着就行。

  

  我能上大学对于他们来说不是必然,纯属偶然,对于我来说也是偶然。因为那时我是学习很差的,光为着不写作业这一条我就挨过好多次打,但除了让我当时疼几下以外就没有任何用处了。

  

  打挨得多了,仿佛就成了每天的必修课。哦,不对,周六周天没课,这两天我的屁股也是放假的。

  

  按理说作为一个女孩子,每天大早晨因为不写作业而被老师罚站到教室后头应该是感到羞愧的,但那时怎么就没有哪?

  

  其实是有的吧,只是我是真的不会做,索性就破罐子破摔了,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度过了整个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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